发布时间:2021-01-24 22:51:4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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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错,不必对自己的行为产生质疑。
 
    对于任何两个人,一方要求另一方把财产给到自己,凭什么?为什么放到父母这个角色的时候,就那么心安理得的张口索取?从道理上,差别在哪里?
 
    所以,题主大可不必对自己的拒绝产生怀疑。假设过了户,题主是完全的“受损方”,子女是完全的“受益人”。为什么这么讲?
 
    一旦把名字改成儿子儿媳名字,房子就变成了子女财产,那么:
 
    万一儿子不赡养,老人可能连个自己住的地方都没有;
 
    万一儿子儿媳离婚,题主的房子,恐怕要被儿媳分走一半;
 
    万一老人自己需要花大钱,连个起码的财产保障也没有;
 
    万一……
 
    千万不要小视这些“万一”,任何一个发生,都可能对题主造成极大影响!
 
    虽然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对自己也有一些保障措施,例如:
 
    就算把房子给子女,也可以再要回来。例如,“假买卖”、有条件赠与等方式。但是,本来安安生生的属于自己的财产,何必白白平添麻烦?
 
    就算把房子设置一个居住权,老人居住的权利是保住了,但是万一老人要处置财产怎么办?
 
    所以,这里给出题主的提醒和建议是:
 
    自己的财产,最保险的方式,就是放在自己手里。自己的财产不给别人,一点问题没有,合情、合理、合法。
 
    不要被子女任何理由误导。现在很多人一直在说:提前把房子给子女更划算,因为继承很麻烦。很负责任的告诉题主:所谓划算,也就是省点过户税费。省出来的钱,也全是替子女省的,跟老人没有任何关系。麻烦,也是子女自己麻烦,跟老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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