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5 15:47: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父亲帮人做担保,父亲去世了,银行找我还钱,我该还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从银行贷款催收和继承法有关规定的专业角度予以解答,尽量避免个人情绪化。
 
    首先,根据“担保法”规定,个人担保分为一般保证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它们对担保人责任认定是有很大区别的。
 
    通俗的说,一般保证担保的实施,是必须在主债务人(借款)无法偿还债务时,才由担保人偿还担保部分债务。换句话说,如果主债务人仍然有偿还能力,担保人是无需承担偿还责任的。因此,如果担保人(父亲)当时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贷款合同,而主债务人仍然有能力偿还债务时,银行应当追究主债务人责任,而不是担保人责任,同时担保人也具有抗辩权,可以拒绝履行偿还义务。
 
    当然,银行为了以后催收方便,一般要求签订的是连带责任担保合同,这种情况下,当借款到期时,银行就可以根据各自偿还能力的强弱,或者按照成本最低原则,任意指定还款人,可以是主债务人,也可以是担保人,这都是合法的,法院也是支持的。
 
    回到正题,父亲去世,银行找我还钱,我该还吗?说句大白话,银行找你还钱并不是认定你就是债务人,必须还款,而是冲着你父亲的遗产而来的,因为父亲名下财产是债务履行的主要来源。
 
    按照民法典规定,配偶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一方去世或无法偿还债务时,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当然,在现实中也许存在无配偶,或配偶无法履行义务情况,就会牵扯到子女,说到底还是涉及到死者名下遗产继承问题,因为民法通则中规定,死者名下财产应该优先偿还债务,剩余部分才能分配继承。
 
    因此,银行找到子女偿还债务,实际上有两层意思,一是告知有这笔家庭债务,希望家属想办法偿还;另一层意思就是,如果子女拒绝偿还,那么就会走法律诉讼程序,冻结、查封,直至通过法拍形式处置死者名下财产,以收回欠款。
 
    所以,如果子女要想保全遗产或取得相应继承权,那就必须努力还钱。相反,如果遗产资不抵债,或者子女放弃继承权的,那子女就可以完全不用理会,或者直接拒绝还款,任由银行处置遗产得了,一拍两散,不用过多的纠结。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