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0 15:22: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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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上登记继承人名字,但是过程会比较复杂一些。
 
    题主的父亲购房,简单理解为其个人出资购房。未下来房产证之前过世了,关于房产登记手续办理,涉及到两个点:
 
    应该登记谁的名字?
 
    如果题主父亲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登记遗嘱继承人的名字。
 
    如果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此时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若题主父亲的父母有健在的,包括在内。
 
    题主提到的“后妈”并非父亲配偶,不具有继承权,不能登记在房产证上(即便所有继承人均同意,也不可以)。
 
    儿子位列其中。至于题主提到的户口簿上的妹妹,不知道是儿子的妹妹、还是父亲的妹妹。若是儿子妹妹,作为父亲的子女,纳入;若是父亲的妹妹,不登记(房产登记谁的名字,与是否同户无关)。
 
    房子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从大的步骤上来讲,按照“先继承→再登记”两个步骤执行。
 
    其中,最麻烦的是继承手续。一般来讲,普适性的做法是先做一个继承权公证,然后继承人拿着公证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过户登记手续。
 
    办理公证手续的时候,提前准备好题主父亲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中(例如题主的爷爷奶奶)过世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这套房子的购房合同及完税发票、亲属关系证明等。所有继承人一同去公证处办理。
 
    拿到公证书之后,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系统中的产权人(未下来房产证之前,产权人信息在不动产系统中有记录)为继承人名字。
 
    这样,等到房产证下来的时候,就登记为继承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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