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0 23:34: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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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上面有可居住的房子,可以一直继承下去,不限继承人户口。
 
    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使用集体宅基地,不具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如果是继承了宅基地房,就可以同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这就是“房地一体”、“地随房走”的原则。
 
    稍微延伸一下,可以这样理解:只要可供居住使用的宅基地房存在,这个房子就可以一直继承下去,也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一直继承下去。
 
    需要注意一点:不能人为的让宅基地房一直可居住使用,否则不就意味着可以永久占用集体宅基地了么?所以,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继承宅基地房之后,不能对房子进行翻盖、大修。直到房子无法继续居住使用为止,宅基地将由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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