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0 23:35:3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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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建议老人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不知道网友提到的“霸占”是什么意思,区分几种情况,给出一些解释和建议:
 
    如果是住在老人房子里
 
    这种情况,意味着房子还是老人的。
 
    老人是房子的产权人,想让谁住就让谁住,想不让儿子住,完全有权利把不孝儿子赶出去。耍无赖不搬,可以起诉,不但要求强制儿子出去,还可以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
 
    如果已经把房子过户给儿子
 
    这里区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之前把房子赠与给了儿子。这种情况下,其实儿子是触发了撤销赠与的条件,即便房子已经过户到儿子名下。根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依据是第六百六十三条(二),注意撤销时限。
 
    一种情况是当初通过买卖的方式给了儿子。这种情况下,如果是“真”买卖——即儿子把购房款给了老人,那么老人确实已经无房,但可以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同时攥住购房款,这可能是老人养老的“本儿”,千万别轻易给出去;如果是“假”买卖——即儿子并未实际支付购房款,这时候老人可以要求儿子还债,甚至可以主张儿子违约、把房子还回来。同时,继续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
 
    善意提醒
 
    网友提及的这种情况,现实中是存在的。唯一的解,不要寄托于不孝子,而是要让老人掌握主动权——要求赡养,是老人的合法权利;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所以,不管是要钱、还是要房,老人总有办法拿捏住儿子,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而不是放任下去。
 
    不要觉得家庭是法外之地,更不要因为家人打官司不好意思。网友描述的老人情况,才是家庭真正开始需要讲法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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