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8 17:18: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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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公房有很多种类型。在这里我们先圈定一下范围:把题主提到的承租公房,理解为公租房。在这个限定范围内,先给出两个概念:
 
    第一,公租房,不可继承。
 
    第二,除非发生代位继承,否则孙女不是继承人。
 
    两个概念组合起来,结论是:
 
    如果公房承租人过世,其任何继承人均不可继承该房。
 
    但是,不能继承,不意味着不能继续居住。孙女能否继续租住,要满足三个条件:发生代位继承、长期与原承租人居住、满足承租公共住房的条件。
 
    公租房为什么不可继承?
 
    因为公租房不是去世人的生前个人合法财产。
 
    所谓公租房,在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说的很清楚:
 
    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简单来讲,就是别人的房子,出租给特定人群对象。本质上是一种租赁关系,而不是所有权转让关系。房子产权是公家而不是私人的。
 
    孙女是否有权利继续居住?
 
    举个例子:
 
    孙女的父亲先于过世,长期与爷爷居住超过两年,且满足上述款项规定的条件。那么,孙女是可以在爷爷承租期内继续承租、居住的。
 
    这个例子,说明三件事:
 
    孙女的父亲先于爷爷过世。因此在爷爷过世之后,发生了代位继承——这时候,孙女才有了爷爷的代位继承权。
 
    共同居住超过两年。依据上,可自行参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2年的时候被《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替代)。
 
    孙女自身的条件比较差,无房居住。
 
    在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孙女才能继续租住。但是,期满之后是否可直接续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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