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4 11:59: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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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费:住房的,权利人缴纳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过户手续费:住宅缴纳6元/平方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物业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首次购买面积小于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按交易价格的1%缴纳,首次购买面积大于90平方米小于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按成交价的1.5%缴纳。其他按成交价的3%支付。

4.营业税:普通住宅,不足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2年免征;非普通住房,不满2年按全额的5.65%缴纳,满2年按差额的5.65%缴纳;商品房支付5.65%的差价。

5.个人所得税:只免个人出售满五年的房子,其余部分按差额的20%或全额的1%缴纳。

6.土地出让金:划拨住宅用地转让,按成交价的1%缴纳。

7.印花税:产权证按每张5元缴纳。

8.生产成本:免于签发证书;每增加一个证书,收费10元/本。

1.买方了解房屋整体情况及产权,要求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证件。出卖人提供的房屋合法且可以上市交易的,买受人可以支付购房定金(支付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2.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位置、产权状况、交易价格,交付时间、交付及产权办理达成一致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至少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共同向管理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核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批准办理过户手续,没有产权或部分产权未经其他产权人书面同意的,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3.交易双方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预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请审批后,即可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已经取消了房产买卖过程中的契证,也就是俗称的“白契”。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取决于交易房屋的性质。比如房改房、危改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商品房的税收构成就不一样。

1.卖方夫妻在需要地税局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1份(卖方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供买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网上买卖协议复印件1份,房产证复印件1份(卖方配偶已死亡的,提供需要派出所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

2.房管局与需要签订了一份买卖协议,房产证原件,两张新测绘图,以及完税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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