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5 09:59: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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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合同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将房屋产权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公证的影响,但公证后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

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

3.出卖人出售共有房屋时,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处代为起草;

5.单位购买私房的,需提交管理房管局批准的买房批准文件;

6.公证处认可的需要,提供的房屋蓝图、管理房屋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等其他证据材料。

(1)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申请公证。

1.卖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结婚证等。

2.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户口本等。

3.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交易房产为多人共有的,出卖人应为所有共有人(及其配偶),所有需要均应到场。

(二)公证员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

(3)公证员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4)公证员受理申请后,首先审查当事人之间的买卖合同。

(5)公证员根据买卖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公证程序规则》要求的买卖合同,分别与买卖双方进行谈话,并制作谈话笔录。

(6)公证员调查交易的所有相关环节。

(7)公证员出具的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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