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30 21:59:3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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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私有房屋,且房屋拆迁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这种拆迁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

2.被拆迁房屋为私有房屋的,结婚登记后取得房屋拆迁权,被拆迁房屋的差价由夫妻共同财产结算。这个拆迁安置的房子,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所有的私有房屋。婚后房屋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产权调换的差价以夫妻共同财产结算,被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一方配偶婚前租住的公房,婚后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一方配偶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

5.被拆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租住的公房。婚后房屋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差额由夫妻共同财产解决,被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的鉴定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信息、房屋信息、土地信息等必要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指估价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数据进行现场测量。

4.综合分析相关数据。本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确定被拆迁房屋补偿的基础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准备相关的评估报告。人员综合评估被拆迁房屋的数据,提出定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审查和批准。评审人员完成评审工作后,评审人员到实处进行评审,然后报审批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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