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5 14:59:4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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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70万,《实施细则》中指。如执行南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价值的20%即贷款额度不高于房价价值的80% 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号通知,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贷款风险。3月1日起实施。 另外《细则》表示如果实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价,价值的20%即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价价值的80%如果实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价,居住价值的30%即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房价居住价值的70% 00-10-10-

1.按照多存多贷的原则,贷款的额度与自愿存款职工的存款余额、月存款额等存款贡献因素挂钩。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自愿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最高额度的倍数,中心核定的贷款额度标准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的变化进行调整,体现同城同策的要求,将结合我中心资本运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贷款的期限以长存多贷为原则,并与自愿存款人员的连续存款时间、剩余存款年限等贡献因素挂钩。贷款期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

3.由自愿缴费者申请的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计算的月还款额不得高于自愿缴费者家庭的月还款额。

4.最终贷款限额应扣除自愿存款人家庭未支付的贷款余额和其他负债,并根据自愿存款人的信用状况、购买总价、抵押物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5.自愿缴存人的配偶是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自愿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适用本办法

6.原则上,自愿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在申请贷款时开通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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