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9 15:45: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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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公约固定车险费率保险行业协会近两年遭反垄断处罚引争议

【摘要】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召开保险法制工作联席会议。会议决定,对部分保险行业协会和专项条款组成的垄断集团进行行政处罚和查处。

11月21日行业协会纯风险损失率,从中国保险网获悉,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以来,多地保险行业协会因自律公约形成垄断协议而被反垄断。这在业界引起了争议。专家表示,应考虑保险业的特殊性,在适用反垄断法时应给予一定的豁免权。

通过自律公约固定汽车保险费率

今年7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12起典型垄断案件。其中,因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查处9起。保险案件占4起,均发生在湖南,即郴州市、常德市、永州市、张家界市保险行业协会。

处罚的主要原因是行业协会组织成立了新车险服务中心,并调整了会员单位的保费,划分了各家保险公司的股份,要求新车险业务必须在该中心办理。新车服务中心,否则将受到处罚。

工商总局认为,通过保险行业协会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原本具有明显竞争关系的保险公司形成利益联盟,对业务股份或计划产生依赖,失去动力和积极性参加比赛。排除和限制新车险市场有效竞争的法律特征。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分割销售市场”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定》禁止的“分割销售商品数量”的垄断协议。

去年12月,湖南省娄底市保险行业协会还联合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成立了新的车险服务中心。7家单位共收到湖南省物价局行政处罚219万元。

据悉,从涉嫌垄断事项来看,除湖南涉及划分新车市场外,其他省份主要涉及定价问题。

迄今为止,最大的单笔处罚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今年7月,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和6家保险公司共被罚款651万元。

处罚的主要原因是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组织15家财产保险公司签署并实施了《新疆保险行业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自律公约》,确定了费率水平和标准,制定了约束和保障措施。处罚措施。

恶性竞争迫使行业固定利率

“从法律规定来看,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通过自律公约固定费率,确实可能违反反垄断法,但受到反垄断处罚的都在车险领域。来自从行业整体发展格局来看,固定费率是发展的关键,是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人保财险法务总监兼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李柱勇表示。

据悉,近十年来,财产险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整体承保亏损的状态。从1999年到2009年的11年间,只有2000年、2003年和2005年这三年出现了少量的承保利润。

“保险公司备付金长期短缺,行业发展压力较大。” 李柱勇说,2008年,保监会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简称70号文)。此后,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行业效益逐步好转。但到了2012年,再次进入亏损下行通道,62家产险公司中有37家出现承保亏损。今年上半年,情况进一步恶化,有43家公司出现承保亏损。

面对偿付能力和亏损的双重压力,为规范市场秩序,近年来,部分地区的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财产保险公司签订自律协议,统一费率,限制贴现率。

李竹勇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保险业通过自律公约和类似共同保险的协议,起到了限制恶性竞争的积极作用,并未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近两年,在自律略有放松后,行业整体形势迅速恶化。

2013年3月底,时任保监会主席助理李金富表示,要推进商业车险改革,出台行业统一条款和行业纯风险费率。

李竹勇认为,在行政监管中推行统一的行业术语和风险率,也说明现阶段一些涉嫌垄断的行为是行业发展的必然。

中华联合财险合规部负责人聂尚军表示,在新疆案中,投保人主要是客运公司,在费率谈判中处于强势地位。他们不仅索要不合理的费率折扣,还通过中介渠道获取自律协议的签订,是为了避免责任险恶性竞争,提高保险产品的服务质量。

呼吁明确保险业反垄断规则

各地保险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执法,不仅让保险行业协会无所适从,也让保险公司忧心忡忡。在11月21日召开的会议上,考虑到保险市场发展不成熟的特殊情况,不少业内人士呼吁给予一定的反垄断豁免权。

太平洋财险法律合规部法律事务部总监陈荣认为,费率合作是保险业务的固有特性。从现阶段来看,作为保险费率制定的依据,我国保险业积累的经验在损失数据的收集整理方面还相当不足。如果反垄断法不考虑这一现实,势必会对行业发展产生影响。

“保险业的固定费率有利于市场进入。” 陈荣表示,虽然目前财险市场有41家公司,但从2012年的数据来看行业协会纯风险损失率,人保、平安、太保占据了65%以上的市场份额,新进入者如何精准定价?公司在没有丢失数据的情况下成了最大的问题。适当固定的费率可以起到指导价格的作用,确保新公司在大公司的规模效应面前不至于吃亏。

鉴于我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占GDP的比例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提并论,她建议反垄断执法机构给予保险业适度空间,或出台专项指引保险业反垄断法的实施。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助理总经理杨芳认为,与国外立法案例相比,国内反垄断法律法规在适用上不够具体明确。保险业的反垄断。例如,美国和欧盟将行业协会精算数据和理赔数据的公布、纯风险损失率或行业参考率的制定、标准化保单的制定等保险业务视为重要的领域。排除在反垄断申请之外。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保险业反垄断的标准和规则。

李柱勇认为,国家规定的强制责任保险或共保业务应免于反垄断,例如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贾林清表示,美国和欧盟都通过立法给予保险业一定的豁免,我国反垄断执法也要考虑特殊情况保险业。

“反垄断法对保险业的豁免不是为了减少竞争,而是为了减少恶性竞争,不是为了保险公司获取垄断利润,而是为了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护保险公司的长远利益。”保险消费者。” 天平车险合规部总经理王令兵表示。

提示:本次调研的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包括湖南、新疆、浙江、河南、辽宁、安徽等地。这些地方行业协会擅自定价,违反市场规律,理应受到处罚。

温馨提示:在实际的保险问题场景中,每个案例的情况都不尽相同。为高效解决您的问题,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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