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09 20:59: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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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去公证处办理房屋公证,一般县市都设有公证处。申请涉及房地产公证的,应当提交房地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公证,也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

1.各方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应当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

5.涉及不动产担保的,提交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请房地产公证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根据公证机构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1.确认需要给你房子做了哪些公证:如果是在你父亲去世后拿到的,会得到一份“遗嘱公证”,不考虑房子面积,按份收取;如果想现在拿,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去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办理鉴定,鉴定后按照总房款的2%收取。财产继承、赠与、遗赠的证明,按好处费的2%收取。

2.如果是农村宅基地,也要联系村委会。现在宅基地基本不能产权转让。没有产权的房屋,要么是违法存在,要么是产权没有得到确认,两者都无法公证。

3.费用可能有更详细的细节,但在网上找不到,包括价格,的浮动规定,所以你应该咨询公证处。赠与的,必须按辖区规定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公证。遗嘱公证没有这种限制。

4.房屋买卖协议只有债权效力,没有物权效力。也就是说,一旦产生纠纷,你只能向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你房产。现在法院一般很难强制执行,钱也不好追回。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才能真正确定物权,这是法律保护和认可的,因此买卖合同公证没有实际意义。如果对方财产有其他问题,不适合买卖,那么公证就更没用了,浪费钱。

5.简单来说就是用来证明财产的继承、赠与或遗赠。公证费收取标准如下:收入额不足20万元的,按

1.2%左右收取,但不超过;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按小于等于1%收取;数额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为小于等于0.8%;5亿元至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0.5%的比例征收;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不超过1/1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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