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0 05:59: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1.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应全面履行,不得随意修改。

2.如果政府的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者被确认为违法,那么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有问题,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3.未依法选定房屋评估机构,或者房屋评估机构未依法进行评估,或者房屋评估结果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变更或者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4.《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签订过程中有其他重大误解和明显不公平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5.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可以追认协议无效。

1.拆迁协议应当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达成。如有异议,拆迁人可以拒绝签字。经当事人申请,由管理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决定。管理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拆迁决定,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补偿标准取决于具体拆迁项目的实施意见和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还应结合房屋和土地的不同情况。房屋拆迁补偿可分为房屋补偿和土地补偿。商品房的补偿高于宅基地的补偿。律师提醒大家,在评估商品房时,一定不要忘记对要求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当补偿过低时,首先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看政府制定的补偿是否公平合理。发现拆迁当事人未按照补偿协议履行义务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4.未经有关部门裁定,拆除房屋是违法的。作为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我们可以在要求,追究拆迁人的行政违法责任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