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2 17:59: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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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因此,如果拆迁部门未能在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起诉要求要求履行。 非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一)拆除未出租的非住宅房屋 (二)拆迁公共租赁非住宅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是: 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对承租人的补偿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三)拆除非住宅房屋交房管部门代管。 (4)出租的非住宅房屋被房管部门拆迁的,对业主的补偿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1.房屋补偿标准 建筑物(二层以上)补偿每平方米3300元。浇(预)砖混凝土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补偿每平方米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库每平方米赔偿920元。室外水泥地面补偿每平方米165元。每个沼气池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米补偿190-300元。猪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每平方米坑补偿180-330元。砌体墙每延米补偿190元。光栅(含工艺光栅)每延米补偿450元。每栋门楼补偿2400元。饮用水井(含水压设备)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井(含抽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排灌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排水管(塑料管、铸铁)每延米补偿80-150元。电话转接补贴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贴每户300元。每个坟墓的补偿是5000元。

3.搬迁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等。)是每户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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