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2 19:59: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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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并没有取消自住型商品房,但无论是北京家庭还是外地人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都要先经过政府的资格审查。通常情况下,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买房。 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和名下无房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家庭认购定义为夫妻和未成年子女。 无论是京籍家庭还是外地人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都要先经过政府的资格审查。由于房价的这类住宅价格明显偏低,预计会有很多人愿意买房,这对北京的住房资格考试制度将是一个考验。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应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应了解该房屋的整体状况和产权情况。要求的卖方应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房屋合法证明,买方可以支付购房定金(支付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转账。 买卖双方共同向管理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审查。买卖双方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核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批准办理过户手续,没有产权或部分产权未经其他产权人书面同意的,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行动 管理房地产交易部门根据房地产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预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批,然后交易双方即可办理签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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