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8 10:59: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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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对财产所有权有书面或口头约定。双方无争议的,按有关协议办理离婚,但避免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协议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由管理,使用和取得的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归各自所有。但如果相差悬殊,财产多的一方应该弥补。

3.主张是一方个人财产的,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分,但也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而不能平分。

5.夫妻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生效,仅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用来对抗第三人,比如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个人财产被隐瞒或者错误转移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脱离家庭共同财产,一方要求,分居的,可以先处理离婚案件和已查明的财产问题。对于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通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如果是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按正常离婚程序办理;非法同居的,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办理。

1.离婚登记是指离婚期间,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根据法律的规定,由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采取的解除现有婚姻关系的行政程序,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实践中,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大多是一方在离婚期间隐瞒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或其他所得而引发的纠纷。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些财产,从而主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2.还需要注意的是,一男一女在离婚协议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上反悔,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离婚协议后一年内提出请求。

3.此外,当事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在法律对男女双方均有约束力,但如果当事人事后不履行,协议本身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还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效力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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