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2 08:00: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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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协议遗失后,当事人可以向拆迁部门说明情况,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并与拆迁部门重新签订安置协议。当事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派出所户籍证明、拆迁补偿协议所列被拆迁房屋房产证复印件,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阅复印件。 房屋死亡和拆迁协议公证由拆迁发生地公证处管辖。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共同申请有管辖权的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明、拆迁人的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托管人和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托管资格证明和代理权证明;

2.拆迁单位应当提供县级以上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拆迁计划;

3.被拆迁人应当提供被拆迁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或者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代当事人起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拆迁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或与货币补偿等值的产权房调换;产权调换可以按房屋建筑面积、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进行。 一是非公益性房屋的附属物不会进行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 二是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未能就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的,只能进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2、拆迁主体补偿安置协议。 因为私房和公房是有区别的,如果拆迁私房,拆迁人要和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拆迁公房,拆迁人要和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和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拆迁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租房,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 (2)拆除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人住宅房屋。 (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管理的房屋。 (4)拆迁组委托房管部门代理出租房屋。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应当注意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的主题。 (2)被拆迁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四)货币补偿金额。 (5)搬迁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处理。 (八)需要同意的其他事项 还需要注意的是,实行房屋交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被交换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位置、等级、交付时间等。拆迁人应向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补助费和设备搬迁费。拆迁住宅用期房置换的,拆迁人应当在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根据建设情况约定过渡期限,并遵守过渡期限的约定。在过渡期间,居民和承租人应自行安排住宿,居民还应支付过渡期间临时的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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