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3 20:00: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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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一般在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地产继承公证是指公证员根据继承人的申请,对继承人按照法定程序需要提交的房屋继承公证资料进行证明的活动。

1.继承人委托公司评估房屋;

2.到房产测绘部门办理测绘或房屋面积过户手续,领取测绘成果;

3.办理财产继承公证,公证处应当为当事人填写《要求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和材料;

4.房地产交易经办人员将接受收据并出具收据;

5.资料审核后,发放变更所有人的房产证。

1.法定继承应提交: 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其复印件由代理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应当提交代理资格证明、继承财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以及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2.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一)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要求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被继承人的遗书、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及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和材料。经审查,上述证件和材料真实、完整,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的要求,公证处予以受理、登记、公证。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提交其住所地公证处;

3.死者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遗产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遗产按全部遗产的2%收取;

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也可由村(居)委会出具并经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信息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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