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5 11:00: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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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方身份证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2.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涉及不动产担保的,提交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公证双方已经起草的协议。

3.以上材料准备好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并填写公证相关的申请表。然后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会核对相关信息。此时,当事人需要,将配合公证员完成公证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1.公证申请。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亲自去公证处填写相关表格。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受理。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受理。公证申请被接收公证员受理后,在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完成公证谈话笔录后,公证员将对财产协议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3.公证审核。公证员在受理公证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不完整或疑点,应告知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认可的格式制作,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各方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应当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

5.涉及不动产担保的,提交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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