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7 19:00: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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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的含义: 能源消耗是指小区内共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水、介质、电等能源的消耗,消耗需要缴纳的费用。物业费是指物业的产权人和使用人委托物业的管理单位对住宅区内的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共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改造和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有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2.费用的范围是不同的: 能源消耗包括公共设施产生的水电费,不属于物业费的一部分,因此在需要单独征收。物业费包括服务人员在管理,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管理片区的清洁卫生费、管理片区的绿化维护费、管理片区的秩序维护费。

1.各单元公共用电:各单元楼内安装公共用电计量表,分摊方式为住户均摊。月计算公式:各占用户分摊金额=本单元实测电费/本单元占用户数(本单元空置户数 70%)。

2.公共照明:小区内设置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主平均分摊。月计算公式:占用户数分摊额=小区公共景观照明电费/小区占用户数(小区空置户数 70%)。

3.弱电系统:消防监控中心配有弱电系统总清单,由小区所有业主均分。月计算公式:占用户数分摊额=消防中心测得的电费/小区占用户数(小区空置户数70%);每个占用户分摊金额=电力系统电费/小区占用户(小区空置户 70%)。

4.二次供水增压泵用电量:小区二次供水分为中心区和高区。中心区和高区分别装表,电费按实际用水量分摊。1-6层的市政直接供水不参与共用。月计算公式:中高层区域占用户分摊量=[该区域实测电费/该区域总占用用水量(该区域空置户总用水量 70%) ]每户用水量。

5.公共用水:小区公共用水由三个水表计量,三个水表计量的总量由所有住户均摊。每户正常分摊额=小区公共用水水费/小区占用户数(小区空置户数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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