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31 08:00: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完整的居住社区是指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方便居民的商业服务设施完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齐全、公共活动空间充足、物业管理全覆盖、社区管理机制健全、居民归属感和认同感强的居住社区。 建设完整的居住社区,就是要保障社区老人和儿童的基本生活,提供养老、托幼等基本生活服务设施,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人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通过建设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基本细胞,优化调整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病”问题,促进城市转型发展。 《建设指南》明确建设完整的居住社区有六个目标,即: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物业管理全覆盖、完善的社区管理机制。 围绕六大目标,《建设指南》细分了20项建设内容,并通过《建设指南》,从要求建设、建设原则、功能布局三个方面对每项建设内容进行了详细指导。 例如,“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目标包括“一个综合社区服务站、一所幼儿园、一所托儿所、一个老年服务站、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五项建设内容。 其中,要求“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为: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设有社区服务大厅、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居民活动室、阅览室、党群活动中心等。 建设原则是:新建居住社区综合服务站应功能复杂、服务高效,综合提供社区养老、医疗保健、助残助残、文化娱乐、物业管理;等多元化服务。已建社区应通过改造其他公共设施等方式,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资源。还可以利用边角配置移动图书馆等设施。 在功能布局上,新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站应选择交通便利、居民出入方便的位置,并应靠近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活动空间。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