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31 14:00: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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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可以落户长沙买房根据规定,在长沙,如果你通过购买、赠与、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方式,拥有住宅、商业、商住楼或办公楼的合法所有权,可以“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的市区。 用于物业分析的房屋、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应经房地产权证上所有产权人同意,并公平确定入住人;与移民住在一起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和他们一起搬进去。

1.申请表;

2.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

3.长沙市管理房屋产权处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或已在管理房产处登记的购房合同(用于分析生产的房屋不能办理购房合同);

4.房屋产权共有人的协议、公证书(配偶或父母子女关系不是需要的提交公证书;

5.如有家庭成员随迁,提交以下材料: (一)流动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2)亲属关系证明。

6.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的人员,应当在实际居住地的要求,进行户口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在亲友住所定居的,提交亲友户口簿。同时,需要在户口簿上明确登记相关亲属关系,但迁入地户籍管理机关无相关信息登记的,也需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在租赁房屋所在地落户的,需提交公有住房租赁证明或私有住房租赁登记证明、租赁协议、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同意迁入房屋地址的书面意见; (3)落户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材料和单位介绍信或同意接受迁入户口的书面意见; (4)户口无处挂靠的,可以迁入当地派出所(街道、社区)的公共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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