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1 19:59: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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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的价值和归属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得的,法院应予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都不主张,申请拍卖房屋分割收益。 (1)在处理家庭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分清哪些财产是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劳动、共同创造的财产。这些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的性质。有哪些是父母积攒购买多年,全家人都在用的房产?这些属性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享。只能由父母自愿分割,赠与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不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分割。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获得的个人财产有哪些?这些财产不能算作家庭财产。 只有严格区分哪些财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才能处置这些财产。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个人财产不能处置。家庭共有财产出售、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除区分该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外,应当经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方可处理,未经协商一致的处分无效。 (2)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应事先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处分。但并不是说,对方共有的每一份财产都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处理,只有价值较大的财产或者家庭生活中的重要财产,才必须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处理。否则,一方的处分无效。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另一方知道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事后不能因为未参与处分而否定处分的法律后果。 (3)对财产共有人的性质有争议的,有的主张按份共有,有的主张按份共有,但无法查明的,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另外,如果对财产是共有还是个人所有有争议,难以查清的,一般会按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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