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4 07:59: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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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到底能建多少层危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由于危房等级不同,建的楼层数也在要求而且,在实际建设中,如果邻居家的光线被遮挡,都是也没法建。其中比较常见的危房,基本都是建2-3层。

1.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民,由户主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特困户,由村委会提供家庭收入证明;房屋危险程度(提供整栋楼和危险部位的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和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片);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必须由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家庭自行申请确有困难的,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申请。

2.村级考核。 村民委员会收到农民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查。危房改造对象应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改造条件和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如果是新建的房子,还需要签订新的折旧协议,报镇政府。对鉴定或公示有异议,或经审核不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镇级审计。 镇政府向村民委员会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评审结果应在镇政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确遗漏的农村贫困户和危房户,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4.县级审批。 县级政府对镇政府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审核。对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并根据相关人员对房屋危险程度作出的鉴定意见,核定装修补贴方式和标准,并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审批结果应在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张榜公布。

5.市级备案。 将确定的危房户名单等信息报农村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组织实施。 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符合以下条件的重建户可以开工建设:1 .需要占用耕地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学车的,由镇政府批准建设;

2.施工图设计(包括简单图纸)已完成或参考样图已选定;

3.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已经选定;

4.已经筹集了足够的建设资金。施工队伍或者工匠应当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7.竣工验收。 危房改造完成后,县级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新改建、维修、加固的房屋进行验收。省、市建设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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