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4 17:59:4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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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和赠与书缴纳契税并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按照《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经过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受赠人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申请书、原房地产权证、当事人身份证和户口簿、赠与证书和公证书、契税收据等资料。

6.捐赠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

1.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即未经公证的赠与,赠与人可以在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前行使任何撤销权;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的法定撤销的几种特定情形外,经公证的房屋赠与不得随意撤销。

2.赠与可以附义务,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撤销赠与。同时,赠与的撤销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应当特别注意赠与的法定撤销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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