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0 17:58: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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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可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如果还在当地工作,可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如果去其他城市工作,可以转移公积金账户或者直接销户,然后提取余额。根据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到管理指定服务网点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单》。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单位账户建立:

1.开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拿《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去住房公积金部门办理账户登记,审核通过后,设立单位账户。

3.承办银行为开户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账户;

4.凭《住房公积金汇缴通知书》,单位到承办银行办理支付续费;

5.承办银行打印员工《住房公积金储存卡》,由单位发给员工。员工可以查询个人存款、取款、结息、余额等。用卡。

1.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不低于5%,原则上不超过12%。具体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的范围内,从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审核,并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提高缴存比例或缴纳延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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