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2 06:58: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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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需要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常住户口登记为常住人口,与房屋产权无关。关于购房:只有业主(以房屋产权登记证为准)迁入户口,家庭其他成员(包括配偶)才能迁入户口。

1.搬迁许可证由房产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需要办理的事情就是带上之前准备好的材料,到购房地公安局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到原籍办理户口登记,行政主管部门为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需要办理的事项是拿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准迁证到原籍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然后就可以领《户口迁移证》了。

3.在购房地办理户籍,行政部门设在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中心。在需要办理的事项是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户口迁移证到公安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1.完整的房屋两证是结算的主要材料,所以一定要和开发商约定。

2.认真核对房产证的记录,特别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况等重要信息。如果与合同不符,你可以向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仔细查看“他项权利”中抵押事项的记录。

4.购房者还要有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5.房子90以下的,不能落户,参照其他落户方式。

6.遗赠或赠与的房屋不能落户,只能是购买的房屋。

7.在买房购买的必须是商品房。而商品房为经济适用房不能落户,如公寓,有40年产权。

8.利用父母买房的,必须是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能随父母申请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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