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3 22:56: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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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低价中标方式:中标价格太低无法盈利,后果严重

合理的低价中标方式:中标价格太低无法盈利,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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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低价的中标方式是国际通用的评标方法,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 有利于节约投资,确保投资效益,有利于建筑业结构调整。 但是,合理低价招标方式的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施工过程中存在一些偷工减料行为; 招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恶性竞争,严重扰乱了工程承包市场。

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没有人会做亏损的生意。 为中标,实行无底线的低价手段。 这是一时的享受,却给后期的项目实施留下了无限的隐患。 由于中标人给出的中标价格太低无法盈利,难免会想方设法控制成本,在原材料上做文章,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违背了中标者的初衷。竞标者是为了节省成本,但最后往往变成“偷鸡不成食不成”的结局。

那么,恶意低价会带来哪些隐患呢?

1、低价低质

低价中标的最大隐患是低价低质。 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生存和发展,承包商不得不降低中标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来中标。

超低报价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 劳动力和材料在上涨,但报价在下跌。 据说是“合理”的低价中标。 事实上,中标的基本都是“不合理”的低价。 这么低的价格不偷工减料是不可能的。 一个类似于“豆腐渣”的劣质项目就出来了。 承包商既然以超低的价格拿下了这个项目,又不愿意赔钱,就必须想方设法降低成本。 如果他不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改进措施,技术水平低、设备简陋的承包商很容易受诱惑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工程质量就难以保证。

2.有“未完成”的项目

在实施合理低价招投标方式过程中,部分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应对“低价招投标方式”。 他们的做法是先提高竞价水平,串通低价竞标。 以最低价中标后,由于各种原因,最低价中标和次低价中标依次放弃,直至中标价接近投标人自己的预期。 一些施工单位明知市场价格高,仍选择低价材料。 最终难以完全履行合同,造成“烂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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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低价高结算

项目的中标价只是建筑产品预期价格的一部分,大部分项目的中标价不等于工程结算价。 部分投标人抱着先中标、先拿到项目的心态,不计成本,恶性竞争。 他们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试图利用合同中一些不明确的条款,为中标项目谋取额外利益。 就总价合同而言,大部分总价合同都是总价加变更合同,也就是说,当设计变更和项目谈判发生时,变更的项目一般都是可以调整的。 宣称。 目前,在国有或国有投资为主体的建设项目中,要求的是工程量清单招标下的单价合同。 投标人客观上有确定投标价格或优先考虑对投标价格的了解程度而犯错误的可能性,主观上有先低价中标、再调整价格的愿望。

4、建设成本低,维护成本高

建筑产品使用寿命长。 从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理论来看,建设成本低并不意味着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最低。 建设单位建设一个项目,期望它能使投资收益最大化。 虽然投资成本的降低一般有利于投资效益的发挥,但建设项目的使用寿命一般较长。 从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理论来看低价中标的后果,建设成本低并不意味着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最低。 如果低价中标不能控制每个环节的工程质量,往往会增加运营成本低价中标的后果,导致即使建设成本最低,运营或维护成本的增加也会使成本不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是最低的。 投标人选择的低价格并不一定意味着最终项目成本最低,甚至最低的项目成本也不一定是最低的生命周期成本。

5、恶意分包、拖欠分包工程款

由于招标文件对分包项目缺乏约束,部分投标人在低价获得项目后恶意分包,未履行总承包管理职能,恶意拖欠分包项目资金,转嫁项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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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扰乱招标市场

超低报价扭曲工程项目市场价格,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诱发同行恶性竞争,不利于投资活动的管理。 一旦出现问题,承包商就会千方百计向外界推卸责任,从而引发纠纷和摩擦。 管理的制度成本给投资活动的管理带来困难。

七、严重影响建筑业发展

以低价赢得利润和中标是一个陷阱。 如果你不这样做,你将无法生存。 对于这种“明显亏损”的项目,为了保本甚至实现盈利,省一根钉子、省一度电显然是没有用的。 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企业不自觉地偷工减料,是低价中标乱象的根源。

低价中标最直接的后果之一就是一些报价合理、实力雄厚的企业被排除在项目之外。 这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这只是恶性循环的开始,因为中标者接下来将面临如何解决资金缺口的问题。 这时只有两种情况,要么在工程建设中逐渐偷工减料; 或者停止项目,与投资者重新谈判,争取投资者更多的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中标. 第四十一条还明确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标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且评标价最低; 除非投标价格低于成本。

西方发达国家的建筑市场也有比较完善的约束机制,如银行信贷和担保对承包商行为的约束、保险公司对投保人行为的约束、工会和中介机构的约束等。关于承包商。 特别是行会和中介机构对承包商进行评估和评级。 评价结果良好的,可晋升或进入《政府项目采购单位名录》。 只有名单上的单位才有资格参与政府项目。 有限的竞争性投标。

无论是为人民生命安全负责,还是为推动我国工程建设健康发展做使者,亦或是遵从自己的良心,工程行业必须根除低价带来的负面影响出价。 关键是要追溯源头,确保质量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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