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8 07:58: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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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登记表由房管局统一收集。直接问工作人员就行了。如果要查询信息,一定要记得带上机主的身份证明,否则无从查询。租房时,需要办理了这一手续,工作人员需要,审核了两次。整个过程非常严谨。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



1.双方的名称、国籍和地址,如果是合法组织,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

2.商品房名称。即名称、位置、编号、平面图等。购房者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3.房屋使用性质。应该明确是住宅楼、写字楼还是商务楼还是其他。

4.商品房套数,购房者要购买的住房套数,每套住房的面积要以平方米计算。

5.商品房面积。这里要注意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和其他面积,因为这些面积和概念代表了不同的内容。同时,合同中应明确房屋面积的误差范围,并规定误差超过一定范围,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

6.同意每平方米价格。由于商品房预售是一种远期销售,即从购买到交付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所以价格条款在合同成立时就已经确定,双方都不能擅自变更。但可以约定,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因重大情况变化未能在价格完成施工或获得巨额利润,导致对买方明显不公平,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将对《价格条款》进行适当调整,并报管理房地产厅备案。

7.就商品房质量达成一致。包括预售房屋的位置、楼层,的朝向房屋的居住和功能、装修,设备状况、约定的建筑材料配置等级、保修期限、公共配套设施等。

8.货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方式,即何时支付,支付多少,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每次支付的金额,房屋的交付期限。

9.商品房产权转移的方式和期限。由于商品房预售时房屋仍在施工,开发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应在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商品房竣工验收后,预售方应持土地使用权证向管理房产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房产证,并按预售合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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