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8 17:58: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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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公证,可以本人到场,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如果一方不在,可以申请授权委托书,指定另一方为代理人,而不是申请房屋过户。需要将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委托书交给指定的代理人。

1.房地产公证申请人需要,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房地产交易机构申请公证;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涉及不动产遗嘱继承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证和契税发票;

3.公证处的公证员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不完整的,通知申请人及时补充提交材料。经审查后,公证处根据司法部门的规定制作公证书,发给申请人。

1.各方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应当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

5.涉及不动产担保的,提交不动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请房地产公证时,应当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根据公证机构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1.首先,确认一下需要给你房子做了什么公证。如果是在父亲去世后得到的,会得到“遗嘱公证”。这个公证不需要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如果想现在拿,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去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办理鉴定,鉴定后按照总房款的2%收取。财产继承、赠与、遗赠的证明,按好处费的2%收取。

2.房屋买卖协议公证只具有债权效力,不具有物权效力。也就是说,一旦产生纠纷,你只能向法院起诉追回房款,而不能直接判给你房产。但是现在法院一般很难执行,钱也不好追回。只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才能真正确定物权,这是法律保护和认可的,因此买卖合同公证没有实际意义。如果对方财产有其他问题,不适合买卖,那么公证就更没用了,浪费钱。

3.没有产权的房屋,在性质上一般是不能转让的。如果是农村宅基地,就要联系村委会。现在宅基地基本不能产权转让。没有产权的房屋,要么是违法存在,要么是产权没有得到确认,两者都无法公证。

4.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更详细的清单,但网上查不到,包括价格,的浮动规定所以你应该咨询公证处。赠与的,必须按辖区规定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公证。遗嘱公证没有这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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