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2 13:58: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应当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去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去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财产继承有两种: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I。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然后持继承公证书和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在各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在法院办理继承手续,然后持法院有效的继承法律证件和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在各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准备以下材料: 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和继承关系证明,包括: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官证;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

2.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是受遗赠人)死亡的其他材料;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室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见证;

5.如果继承人已经死亡,代位继承人或继承人可以参考上述材料;

6.被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享有房地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协议。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