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27 10:59: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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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公积金需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购货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原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撤销申请人的银行储蓄账户等。

1.初审。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初审合格后,由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价。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房屋进行价值评估。需要不评估经济适用房

3.审计。申请人持《评估报告》号评估机构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初审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审核。审核合格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发放《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选择“抵押担保”,担保人应出具书面保函;如果选择“房贷险”或第三方担保,应前往保险公司或在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借款合同。

6.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受委托银行签订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管理贷款,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受委托行业可代需要,收集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并提交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

8.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后,与受委托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9.受托银行根据《受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分别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贷款手续。 10.受托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卖方在受托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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