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30 13:59: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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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售房证明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明)、《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按照住建委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在最显眼的位置公示五证待售,如果购房者看不到,要求的开发商有权出示五证原件。 事实上,如果五证不全,开发商就是在违法卖房,受害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1.实践中,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但如果开发商在起诉前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可以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2.商品房预售合同被认定无效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独立条款的效力。因此,预售商品房合同对争议解决方式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约定的效力,并以该约定作为处理当事人争议的依据。 在合同无效且合同中没有争议解决方式的情况下,因合同取得的财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返还。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同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为进一步解决实践中无证预售商品房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赔偿损失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在开发商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商应当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两倍的赔偿责任,即规定了对开发商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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