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2 18:58: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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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父母对他们的孩子有先见之明,在买房,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一些孩子一出生就成了“小业主”。众所周知,用孩子的名字买房,很简单,但要卖一次就不那么容易了。最近出现了很多类似的弄巧成拙的情况。 孩子房产证不能加母亲名 刘女士和丈夫在2013年初购买了一套房产,然后以孩子的名义购买,很快顺利拿到了房产证。今年,孩子要上学了。按照要求,的说法,孩子的户口必须在房产上才能上。当刘女士到达警察局时,她被告知,未成年人不能成为户主,不能独自一人,必须与父亲或母亲在一起。 刘女士去了房管部门,想在孩子的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样她就能及时当上户主。但这也行不通。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母亲作为监护人,不能在未成年子女的房产证上“加名”。这就涉及到法律的“处置未成年人财产”问题。 未成年人的房不能随便卖 前不久,市民宋先生送16岁的儿子出国留学。办完所有手续,他觉得手头紧。为了准备孩子的学习费用,他不得不卖掉一套闲置的商品房。房子是多年前以儿子的名义购买的,宋先生很快通过中介机构找到了买家。 他在咨询过户流程时得知,未成年人的需要监护人将代为办理财产处置,双方监护人将同时到场,提交未成年人利益不受损害的书面保证。 宋老师早就离婚了,现在前妻在国外,无法参加处理。他不明白。法院已经明确孩子由自己抚养,为什么不能处分财产? 产权登记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除了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103010第十四条要求,申请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登记时,应当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的书面保证。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剥夺另一方的抚养权。因此,宋先生在出售孩子名下房产时,有抚养权的双方必须共同到场,并出具保证书。 上述刘女士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房产证上加了自己的名字,实质上是转让了房屋的部分份额,属于被监护人的财产,触及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无论是买卖还是赠与,刘女士都属于自己的代理行为,在法律和都是无效,因此她不能将自己的名字加在孩子的房产证上。 近年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买买房房屋的现象越来越多。需要指出,监护人可以代表未成年子女购买买房的房子,但无权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监护人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比如未成年人的重疾在需要治疗,孩子在需要,留学等。监护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处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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