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4 11:58: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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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不能卖自己的房子。未成年人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或者效力待定合同。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法定监护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 根据规定,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的法定代表人将代表他们处理民事活动。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但我国《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因此,未成年人出售财产也由需要的监护人处理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房屋由其监护人进行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未成年人房屋处置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有的地方要求监护人提供相关公证材料。 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否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那么,什么情况下才能算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呢?

1.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处理未成年人在需要的房产,比如交学费;

2.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处理他们在需要的财产,如医疗等。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财产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未成年人支付侵权赔偿金,由需要处理未成年人的不动产;

4.依法拆迁未成年人财产的,监护人父母在不放弃房屋拆迁补偿权的情况下,与拆迁部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对未成年人财产进行处理;

5.当需要,的监护人的父母,卖掉旧房子为未成年人购买新房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而新购买的房价的价值等于或大于旧房子的价值,从而处理未成年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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