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5 11:58: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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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通过登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及其他能证明其积分的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将材料提交至居住地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

2.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人信息送相关部门审核。有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来穗区管理人事服务部门。

4.审核通过后,对名单进行公示,然后发放入户卡。 需要注意到,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如经有关部门核实,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审批部门,取消其5年申请资格,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已经通过分户审核的,分户审核部门应当注销审核结果和分户卡;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 以上广州积分落户规定以所在城市为准。 1、45周岁以下。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办理,且在有效期内。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社保年限的计算方法: (1)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在广州计算,但异地转移和异地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计算,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申请人已领取失业薪资待遇,的,其原失业保险年限计入累计缴费时间。 (3)过去参加过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非广州市城镇户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计入累计缴费时间。

4.核定积分总分为100分以上: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确认的积分总分为100分以上,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过程中。

5.无刑事处罚:近5年内无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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