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7 15:58:3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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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契税证明;没有房屋拆迁安置产权证的,应提供原产权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被拆迁户资金对账单。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由被继承人户籍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单位出具;上述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提供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证明。

1.办理继承和过户,需要证件必须附有权属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继承人申请表。

2.缴纳的税费包括:手续费、印花税、测绘费。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办理非交易性房地产过户时,最常接触到的就是房地产的继承和转让。继承过户,继承人必须先到房屋所在区公证处进行继承权公证。如果是以前的出口商品房,一定要经过市公证处公证,以免走错路。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金额收取,即继承人继承的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评估价值的2%,最低收取200元。

3.办理完继承权公证后,可以持继承权公证书原件、继承过户申请表(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继承人身份证明、房产证原件、原房屋平面图和地籍图、以前购房的契税完税证明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到房地产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登记。

1.继承权公证费:继承权公证费按继承人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收取,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1996)088号文件,评估费用按房地产价值的差额,采用差额法累进法计算。

3.房地产继承和转让税:由评估房价的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和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如果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需要将支付

1.5%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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