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3 22:01:3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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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停车费可以提高,但不能由物业或管理单位。住宅小区停车费的提高,应当经占小区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或者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总的来说,小区停车费应该按照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执行。

1.开放的地面停车场。 露天地面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由业主共同所有,无偿使用。这种停车位主要是指在地面划出停车位,规范停车后形成的停车位。业主买了买房的房子,就拥有了小区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小区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因此,开发商或物业无权处置业主所有土地上的规划车位。

2.住宅建筑区划中规划建设的停车位。 在住宅建筑区域内规划建设停车位的场所设立的停车位,其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因为在规划之初,该地块被规划设计为车位,不计入业主购买面积,所以在交易前属于开发商。但这种车位是业主入住后可以通过购买获得的,具有个人产权。

3.地下停车位不包括在公摊面积内。 如果地下车位占用的面积不计入业主共有面积,那么这部分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可以出售和出租车位,但只能由本小区业主使用。但这种产权成立的前提是要在购房合同中有所体现和说明,即这部分不包含在公摊中。这时候产权就可以归开发商所有了。如不作说明,则自动归全体业主所有。

4.游泳池区域包括地下停车场。 开发商无权出售纳入公摊面积的地下车位,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这种车位就像小区的其他公共设施一样,供所有业主使用。但作为停车,必须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给管理,公司,出租给业主。扣除管理成本后的费用将纳入社区维修基金。部分费用不得私自挪作他用,只能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

5.人防工程停车位。 人防车位占用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属于人防工程的范围,有其特殊性,所以其产权比较模糊,在法律现在还是一个空白,各地一般执行两个标准。一种是开发商管理出租或出售给业主使用,费用支付给人防工程部门。第二是其产权归投资者所有。具体来说,如果车位是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开发商拥有车位的产权,在管理拥有所有权和收益,但需要在人防工程部门进行了登记。但如果开发商将车位的建设费用转移给业主,那么车位的产权也将转移给全体业主。

6.非人防工程地下停车位。 非人防工程的地下停车位,可以简单理解为地下室或私人车库。按照房管部门的核算方法,层高超过

2.2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计算建筑面积,业主购买时可以单独取得所有权。层高低于

2.2米的,不能办理产权。即购买层高超过

2.2m的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可以获得独立产权,购买层高低于

2.2m的非人防工程地下车位不能办理产权。

7.机械停车位。 尚扬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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