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5 12:00: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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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费由买卖双方支付。房屋代理合同中,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中介应向买卖双方收取佣金。中介的义务不仅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而且是向需要提供订立合同的中介服务。除了寻找合适的房源,中介还主动面对买卖双方,满足他们的需求,撮合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只有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中介公司的中介义务人履行了该合同,才有权收取合同约定的佣金。一般中介公司本人打印的《客户服务确认单》属于格式条款,与其义务不符,对法律的客户没有约束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

1.放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及相关信息咨询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定价权限。经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研究,各地可根据当地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市场调节价。管理,政府指导价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确收费对应的服务内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3.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按照《价格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律法规,公平竞争,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为客户提供合理、优质、高效的价格;服务,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并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价目表。价目表应当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完成标准、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和支付方式等基本价格要素;一项服务包含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明每个项目的名称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定价或者捆绑定价;代收代缴的税费也要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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