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8 06:00: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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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继承可以委托他人。当继承人已明确表示对房屋有完全无争议的继承权时,需要委托他人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相关事宜,需要委托公证,再由受委托人办理相关事宜。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房产登记等程序。接收《房地产权证》的房屋所有权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房屋继承登记。

1.房屋评估:首先房屋的市场价值必须通过评估公司评估公司会根据路段、坐式朝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进行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确定该房产在价格的准确市场价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所有人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出具的法定继承人名单、原房屋所有人立的遗嘱(如有),同时提交遗嘱原件。部分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的,必须出具放弃财产的承诺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必须到房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过户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图纸,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书等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受理并出具回执。所有资料审核完毕后,发放变更后的所有人的房产证。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涉及房屋权属的事项经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须提交裁定书或调解书。经现场勘查,发现房屋有改建或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审批建设报告或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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