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2 08:00: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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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大部分购房者在签合同的时候不会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所以开发商可以在购房者回家仔细研究的时候,避免要求修改合同的麻烦。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房产证,业主也要持有购房合同。

1.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买卖双方应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注册。需要随身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在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买卖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印章等。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将向买方签发房地产销售契约。房产证原则上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过户和产权登记手续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在完成买卖和转让手续后,买方应在三个月内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向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管理房屋土地局申请登记。申请需要的证件材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后,买受人可以领取房产证。

房产证办理手续

1、 《商品房预售合同》 ;

2.面积补差的约定(有现房的,无此约定);

3.网上备案表原件(现房无网上备案表);

4.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

5.结婚证。

6.契税完税证明(开发商代收代缴的,不需要提供);

7.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开发商代收代缴的,不需要提供);

8.户口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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