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9 14:48:3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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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6日,杭州萧山一姑娘帮助了一位在家门口摔倒的大妈,但因路上没有监控,大妈家人咬定在谁家门口摔倒就得谁负责。
 
  这跟盲山里面村民可不一样,人家那时候法制不健全,村子都有村规,对于抢媳妇这事很敏感,不讲理,而这个大妈一看就是利益熏心,欺软怕硬,随便哪个警察敲打下就怕了。
 
  所以我走路上,眼睛特别注意老人,我不从他们身边走!至少隔着五六米,所以摔不摔倒,扶不扶,都轮不到我,他真摔倒了,我也看不到,毕竟我离得远。我妈出门,我都提醒她不要一个人在外太久,走路注意脚底下,没啥事和我们一起出门,这样就不会跌倒要人扶。
 
  不过嘛,,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其实都是大伙不懂法,这种事打官司都是大妈要举证是姑娘撞倒了她,而不是姑娘证明没有撞到大妈。
 
  不过讲道理,这种人讹一回、就让她进公安局一回,留下案底,等她讹多了、自然案底也就多了,再给她拉清单、算总帐,不信治不了这恶人;关建是当地警察作为不作为!
 
  不说那句话谁说的,就说人家在家里好好吃着饭,大妈马路上摔倒怎么就能是姑娘的责任了,姑娘吃饭的时候用气功把大妈弄倒了?所以说这些人啊……想要收拾他们还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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