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1 15:45: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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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息港:可靠消息,刘鑫将在周三出庭,接受陈世峰律师和检方的问询。

    无论陈世峰用来杀死江歌的水果刀,是否由刘鑫递到现场,都不妨碍刘鑫成为证人。
 
    1,我们都知道“污点证人”这个词。哪怕刘鑫被卷入此案,也不妨碍刘鑫作为证人,指控陈世峰犯有杀人罪行。
 
    假设刘鑫递刀这一情节属实,她确实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案外人,身份有所改变。但那并不等于,刘鑫的证词就不能作为证据。刘鑫被卷入此案后,最大的改变,她不能单独以证人证言的形式,来排除自己的责任。
 
    反之,如果她指控陈世峰,证言依旧有效。
 
    2,假如刘鑫递刀给江歌这一行为成立,她应当也不会构成杀人罪的从犯。
 
    可以猜测,刘鑫递刀的行为,应当被理解为,以她对陈世峰的了解,猜测陈世峰已经处于极度危险的状态,所以她将刀递给江歌,以便让江歌进行自卫。
 
    无论刘鑫的这一行为是否抱有恶意,但从法律上说,只要她没有直接把刀交给陈世峰,就不能被认为是陈世峰的同伙。
 
    3,假如刘鑫在周三出庭时,否认递刀这一情节,陈世峰关于“刘鑫递刀”“争夺中误伤江歌”等两个情节,就欠缺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应当不会被法庭采信。
 
    从现在看来,刘鑫是否在周三出庭,对案件的最后审判结果,还是有一定影响。
 
    另,由于刘鑫是证人身份,她没有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出现,也就很好理解了。因为,证人是不能参与旁听庭审过程的,否则,证人会被庭审过程干扰,使证言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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