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26 09:32: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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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一些投资者会反问“如果这样做他们良心过意的去吗?”或许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说说的很对,“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说到名人效应,我们不得不提到其巨大的功效,一旦与商品进行了合作,就像给它们吃了一颗“大力丸”一样。例如原本一个双肩背包售价仅需100元的样子,但是倘若加上了某位明星代言的广告,价格至少还要上浮50%不等;而如果这个双肩包上还有这位明星的亲笔签名,那么其价格则会翻个几倍甚至几十倍。
 
  ​或许我们都会产生一个疑问,这样做违法吗?我仔细回想了一下,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有提到,名人在进行广告代言时需对虚假产品进行连带责任,但目前为止有哪位名人因为代言而身陷囹圄的?放在币圈就更不用说了,本来就不那么公开透明的圈子,徒增的只会是更多的收割者进场。
 
  最近,整个币圈似乎再次陷入了一场名人们汇聚的运动之中,但是,我常常会想起那些早几年在黑暗中勉强度日的布道者们,他们有的消失在了人海,有的功成身退,还有的在与现实抗争,追寻最初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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