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8 13:52: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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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当年的合同作废,让开发商以当年的价格,从新签署合同.对开发商在没有销售许可的情况下的违法销售加以严处!开发商钻法律空子,这是玩弄法律,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法院怎能支持?即使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业主也应该反过来起诉开发商赔偿相应损失.
 
  2016年8月3日,西安市长安区房管局发现该项目未办理销售手续,涉嫌无证销售,于同年8月9日作出处理决定,责令闻天公司停止一切销售行为及和房屋销售相关的广告宣传活动;立即进行企业经营整改,并对违规销售的房屋逐一清退.
 
  没看卷宗细节,只为练习.我以为的基础试试.开发者,以低价诱惑客户,内部价卖了.客户为了折扣,同意了内部价,也许知道这是违规操作,也许不知这是违规操作.因为违规操作是事实,那么合同无效的判决是一定的.在无法判定客户是否之情的情况下,当按客户不知情处理,开发商违规操作,让客户收了这么大的损失然后拍拍屁股想走甚至想接着赚钱?没那么简单吧?
 
  我跟你们讲,无论什么房企一来西安,就没有不被本土化的,西安没有维过权的楼盘那是凤毛麟角,贵的便宜的都有.这判决逆天了要!既然认定是非法,那么是不是要弥补客户的钱这块的损失,别的不说,我不买你这小区,隔壁小区我就买了,按现实价隔壁小区买一套呗?
 
  按道理讲是应该另案处理,但只怕一另案就陷入了绵绵无绝期的折腾中了.细想想,长安区法院这个案应该立不?一个虚假的销售主体怎么能成为原告?违法的风险需要由违法者来承担,不管你是消费者还是开发商.作为消费者,你明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还买,那就要承担违法的风险.
 
  不过说真的,为什么不判决开发商与购房者重新签定一分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呢?只判合效无效,只管保护开发商的利益,不管理购房者的利益,难道这就是法院所谓的判决公平公正?难道法律就是这样的法律,糊涂法律?
 
  违法的风险需要由违法者来承担,不管你是消费者还是开发商.作为消费者,你明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还买,那就要承担违法的风险,这个才是当前的一个最为关键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地方了,只不过这类问题……在中国可以说有点屡见不鲜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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