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9 16:20: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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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算违规,扯不到违法吧。16年或者之前投资房产,到现在的话绝对赚钱了啊,至少60-80%的收益率啊。这也算是给国有企业创收了,毕竟你是企业,合理合法下投资赚取收益可以啊。
 
  “他们可能存在一种过关的心理、侥幸的心理,认为这个问题我们提出来了,没人管了、也没人抓了,然后进行一下‘文字整改’,只是表面上秀一下文字功夫,就把这个事给过去了。”天津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总结。那么,巡视组首次反馈后,利和集团党委是如何整改的呢?
 
  其实仔细想想就不难看得出来了,在天津这每套只花了91万肯定很便宜,投资获利应该是有保障的。如果国企不准买房,他违规要批评改正,而文中没有这项指控。那么除程序外,投资买房没问题,何来“闲置”问题哪? 投资房产不装修闲置的是普遍现象。
 
  国企的通病在于没有公开的竞聘管理团队,国资部可以将国企的任务指标,资产保值,职工福利等打包,对全球招标,奖优罚劣,按条款兑现,这样既可以克服内部腐败,近亲繁殖,效率低下等弊病,也可以发挥国企资源的优势,不要一味的认为私有化就是解药,私有化的目的就是掠夺侵吞国有资产,资本家除了是天生的吸血鬼和唯利是图,没有任何的社会责任和公德,毒疫苗和滴滴事件,足以证明一切,不要看说的冠冕堂皇,关键看他们做了什么?事实证明,国企占主体,管理团队加以优化,私企作为辅助手段,绿叶存在,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和正确道路。
 
  所以说问题既然是这么的明显的话……那么为何不改革,为何不私有化,国企高管特别是垄断行业高管,没有背景谁又能坐到这个位置上,国企高管有多少是靠才能上去的,又有多少是背景或是炒作上去的?
 
  所以说在这个问题当中,不能怪董事长,只要有点钱的,都这样做的。很正常。要错也是国家的房产政策的问题。造菩萨的没错,拜菩萨的倒有错了,什么道理?
 
  当然咯,其实就我的个人感觉来说的话,董事会决定,符合三重一大原则。2015年买77住房,现在价值至少增加50%,为企业增加了效益,何错之有?
 
  其实这个新闻仔细看看就不难看得出来,发现不是用公款7700万为董事长自己个人购房,是给公司购房。中国房价房租一直攀升,给公司各地的子公司办事机构购房即可增值,又可避免未来因为租金的问题无法持续经营。个人认为,无可非议,应该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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