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1 16:15: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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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种新闻笔者就感觉很好笑,这是什么逻辑?只能涨不能跌?那中国股民是不是也要去维权?买股票是投资,难道买房子不是?
 
    当然相对于股票来说房子不仅仅是投资品,属性上来说更多了使用权,但是房子也是具有投资属性的,既然有投资属性那么你购买之后投资就哟可能赚也有可能赔。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供需关系的平衡最后就是体现在价格上,如果在某一个价位可以成交那么证明价格就是合理的,如果在没有任何的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况下,那么该价格就是合理的。在这之后的涨跌你自然要自己承担。
 
    突然想起今年5月份杭州的一出闹剧,就是小区业主委员会自行规定卖房指导价,而小区定出的卖房知道价格比同区域的二手房价格高出1万元一平米。请问业主委员会是根据什么定的价格?谁给你的权利定的价格?改革开放四十年了还能出现这种违背市场经济精神和契约精神的事件。跌了就要求维权如果涨了呢?开发商是不是也可以让你补差价,如果是这样相信没有一个人肯去给开发商补差价。
 
    如果要维权应该把握关键的节点,看开发商销售的时候是不是存在欺诈,房屋本身质量是不是存在问题,小区的配套是不是和开发商承诺的一样等等。而不是直接拿降价来说事情。投资有风险,这个道理大家都懂,既然你接受了当时的价格就必须接受现在降价的现实。房子也不是一直会涨的,如果你认为买了房子就一定会涨,那么在判断的时候你就出现了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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