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21 19:27: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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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侣要结婚,男方出首付购房,房本上写的是男方母亲的名字,作为婚房,装修该谁出。这是不盼着儿子媳妇结婚好,希望者儿子媳妇离婚的守财奴,小心眼的人才办得出来的事,装修的钱当然应该由男方的母亲出了。
 
    如果全款为儿子结婚买新房,无论写儿子的名字还是母亲的名字,这本身就是属于婚前财产,也应该由男方出资装修,这才是完全的房屋拥有权。
 
    如果买房只出了个首付,需要要儿子共同还贷,未来媳妇装修的话,这就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了,而是属于儿子媳妇和母亲的共同财产,房十人上就应该加上媳妇的名字。
 
    就算媳妇没有出资装修,也是属于三个人的共同财产,只是每个人占的份额比例有差距罢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姻存在的期限内,双方的收入是属于夫妻共同资产,结婚后只要儿子还贷,就是属于用共同资产还贷的,房本上要加上媳妇的名字,也是合理合法的。
 
    像这种房屋的装修和还贷,就应该由这位母亲来完成。说白了,要是这位母亲还有一个儿子的话,要想把这个房屋给另外一个儿子娶媳妇,随时随地就可以把这个儿子和媳妇赶出去,因为房主人是她,她有这个权利。再说的不好听的话,她是玩空手套白狼,不花钱还想让媳妇填钱进来套路,太阴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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