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12 21:07:49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显然,最高法的改判,更具备权威性,也更具备科学性。
 
    首先,权威性来说,最高法代表着最高的审判机关,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的判决,显然也是最具备权威性的。同时,最高法也有权对相关法律的解释,代表着最高法最法律的认知也是最权威的。
 
    其次,我们说最高法改判的科学性。
 
    显然,最高法是立足于事实,作出的改判。而根据事实,这辆车是新车,经过两次处理,但这种处理,属于PDI程序。
 
    所谓PDI程序,是指汽车在最终交付给客户之前,都需要再次进行检测、修改,使之符合交付标准。汽车作为一个极为复杂的精密机器,出厂并不代表就完美了,可能还会有小的地方存在不足,经销商需要进行对之进行修改。上面说的更换窗帘、漆面轻微损害处理,就属于PDI程序,在法律上讲还属于车厂的流程当中,不属于出厂后的修改。汽车经销商没有告知的义务。
 
    我们用一个简单的类比来说明。你买了一个手机,手机因为客观原因,与市场上已经卖出的手机一样,对系统进行了升级,那么就不能说手机厂商有隐瞒欺诈现象。PDI就相当于这样性质。
 
    从某种性质上说,这种“处理”本质上不影响产品性质。尤其值得注意到是,所谓的“两次处理”只是更换窗帘、漆面轻微损害处理,这样就更科学的。
 
    但最终最高法判了经销商赔偿11万元,是因为最高院认为,虽然经销商在网络上对车辆修改进行了披露,但应该在车辆交付时更明确告知消费者,对消费者知情权产生了一定影响,对此应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退一赔三”主要是针对不法运营者的一种威慑与处理。但现在也有一些消费者利用这个条款,处心积虑谋求不当利益,不值得提倡。总而言之,最高法的改判,是权威与科学的。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