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0 13:55: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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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觉得回答题主这个问题需要看包工头与建房人是否签订了具体的合同,一切以合同为根据。

  如果有合同,且合同规定将工程全面包给了包工头,由包工头对雇用的劳动人员发工资,那么63岁老人做了2天半掉下来摔死了,建房人与摔死人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不需要赔偿,赔偿是包工头的事,包工头与摔死人员属于劳动雇佣关系,法律是支持的,也有这样的规定。如果题主出于人道主义,适当给慰问金也是可以的。

  如果题主作为建房人没有与包工头签订合同,且工资由建房人自已发,则建房人与摔死的劳动人员属于雇佣关系,建房人毫无疑问需承担赔偿责任。或者两种约定好了由包工头发工资,建房人只与包工头结算工程款,建房人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包工头不承认,建房人也没有办法,只得承担赔偿责任。

  我有一个表哥建房,也是这种情况,房子才修到一半,有一个民工摔下房子,断了一只脚,虽然将工程款全包给了包工头,但由于没有合订合同,结果包工头不认账,最后这们摔伤人员的医疗费用都由我表哥承担,只得打掉门牙往肚里咽了。

  所以,未来碰到这种事情,无论是多么的好的朋友或亲戚,在建房之前,都要签订一份合同,先小人后君子,免得事后出问题再扯麻烦。这是维护正当合法权益的最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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